什么是熔断机制及涨跌停板制度?
熔断机制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个格范围内交易。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当市场价格触及6%,并持续5分钟,熔断机制启动。在随后的5分钟内,买卖申报价格只能在6%之内,并继续成交,超过6%的申报会被拒绝。5分钟后,价格限制放大到涨跌停板幅度。设置熔断机制的目的是让投资者在价格发生突然变化的时候有一个冷静期,防止作出过度反应。
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这个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这是与保证金制度相配套的重要的风险管理制度,它最低限度保证每一个交易者的保证金能抵御一天的交易风险,通过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在当天的交易中出现亏损的交易者,必须在次日开市前补足保证金),从理论上期货交易的交易风险被控制在最低限度。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涨跌停板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正负20%,因为最后交易日不是以期货价格的平均价作为结算价,而是以标的指数的平均价作为结算价。必须要保证股指期货的价格能够和标的指数趋同。